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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项目备案的操作规程
2006-11-24 17:18:13

 

  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业务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将项目备案所需信息输入系统。所输信息齐备后,即可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收件窗口递交网上打印的楼盘表 (盖章)及申请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书面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后,经审核录入的资料符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的,网上即可显示该备案项目的商品房可售、不可售等情况,开发企业才可进行预售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操作。

   一、开发企业进入建设局网址: http://www.jmjsw.gov.cn (江门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系统-预售证申请),填写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资料后,并按下列要求填写网上申办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的楼盘表资料:

   1.添加门牌的填写

   (1)街区、区域:按行政区域的划分填写。如:“蓬江区”或“江海区”。

   (2)路别、住宅小区:按市地名办批准的名称填写。如:“江海花园江琴居”,“东华一路”等。

   (3)号数:按市公安部门批准的资料填写。

   (4)关联门牌号:同一幢楼有两个以上门牌号,应连续输入完,然后按“关联门牌”将其关联。

   例如公安门牌:聚德街10号、聚德街10号之一、聚德街10号之二。

   录入门牌时,聚德街为路别,10号、10号之一、10号之二为号数,育德山庄为住宅小区,录入完门牌后,再将三个门牌作关联。

   2.建筑物信息的填写

   (1)建成年份:按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机关同意备案时间填写,只填年份。(申请预售备案时免填)

   (2)土地面积、土地来源等土地情况:按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情况填写。

   (3)基底面积:按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答复书结果填写。

   (4)其他相关面积、套数信息根据单元信息资料的录入自动统计,免录入。

   3.单元信息的填写

    (1)房号:按公安部门批准的门牌号输入,房号如用单位数表示应在数字前加“0”并在数字后加“室”。如输入“02室”,生成相对应层数的单元为“102室、202室、302室……”;房号如用字母表示应直接输入字母并在字母后加“室”。如输入“A室” 生成相对应层数的单元为“1A室、2A室、3A室……”。

   (2)单元号:按公安部门批准的门牌号输入,并根据规划意见,属住宅、商铺、办公类的应在门牌号后输入“室”,如102室、111室、223室;属车房、小车房等的单元应在门牌号后输入“车位”、“小车房”,如X101车位、102小车房。属独立别墅的,直接在单元号内输入“全部”。

   (3)四墙归属:属自有墙的填自墙,如独立别墅等;与邻户共用的墙填共墙,如联体别墅或分单元登记的房屋等;属他人的墙填借墙。

   (4)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按市房产测绘所出具的 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答复书 对应单元的计量结果填写。

   (5)建基面积:独立式房屋按首层外墙勒脚以上的建筑面积填写,以市房产测绘所出具的 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答复书 结果为准;公寓式楼房的单元填共用。

   (6)房屋用途:专供居住用途的为住宅,其余为非住宅。

   (7)户型:按单元居室的数量确定户型。

   (8)销售状态设置:生成单元后所有单元默认为可售状态,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应直接点击单元前“售”字按钮选定为售、拆迁补偿、自用、公共配套设施。

   (9)自用地面积:是独立式房屋占用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土地面积数,如独立别墅等。

   (10)共用地面积:是多个单元、房屋共同使用土地使用证所记载的土地面积数,如公寓式楼房、未经分割的独立别墅用地等。

   填写完毕,经确认后用A4纸张双面打印楼盘表,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二、网上申请后,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收件窗口递交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书面材料有: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楼盘表(盖章);

   2.预售单位的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原件);

   4.市房产测绘所出具的房产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三、商品房预售项目备案后,因路别门牌号码发生变更、单元合并或分割等,开发企业需到市房产测绘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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