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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务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将审核预售许可证所需信息输入系统。所输信息齐备,经预审通过后,即可到市建设局收件窗口递交书面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缴交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服务费,到江门日报社办理刊登预售公告;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开发企业进入建设局网址: http://www.jmjsw.gov.cn (江门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系统-预售证申请),通过电子加密钥、密码进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页面,填报网上申办资料:
1.项目名称:填写公安门牌号。
2.在何部门报建:填写施工报建单位。
3.建筑面积:兴建一栏应填写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答复书计算出来的面积;销售一栏填写预售面积数,如开发单位有“自用面积”,须扣除出来。
4.所有证书编号、批文及开户银行须填写全称。
填写完毕,经确认后用A4纸张打印申报表,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二、网上申请后,向建设局收件窗口递交书面材料有 (提供原件验证后,收存复印件) :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平面图(标明该项目位置);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批准立项文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与专用账户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原件)及其账户印鉴;
8.物价部门核定的江门市商品房价格备案凭证(含商品房价格构成计算表)(原件);
9.市房产测绘所出具的房产建筑面积计算答复书(原件);
10.网上打印的江门市预售商品房申报表(盖章)、签发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前现场勘测表;
11.供电施工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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