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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 管理机构开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
↓ 开发商(物业)公司 划款至建设银行
↓ 建设银行通知业主领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登记簿》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二、提交材料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清册》(表 8 )
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开户单位《营业执照》
4 、法人代表身份证
5 、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6、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表格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其他资料需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办结期限 资料完备, 5 个工作日办结
四、 办公地址
江门市江海一路 83 号房产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750-382971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清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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