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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物业)公司转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南
2010-3-31 16:52:29

 

  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管理机构开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


开发商(物业)公司 划款至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通知业主领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登记簿》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二、提交材料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清册》(表 8 )

  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开户单位《营业执照》

  4 、法人代表身份证

  5 、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6、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表格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其他资料需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办结期限
  资料完备, 5 个工作日办结

  四、 办公地址

  江门市江海一路 83 号房产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750-382971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清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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