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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招标公示]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第一阶段第一批、第二批道路建设工程以及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第二阶段I号地块、工程招标公示【05-31】
2010-5-31 22:15:02

 

一、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第一阶段第一批、第二批道路建设工程以及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第二阶段I号地块、项目,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4公里;土石方总量约300万立方米;投资额:8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招标范围、标段:道路建设及土石方平整 ;工程建设地点为:蓬江区棠下镇;总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级及
土石方工程1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投标申请人可以从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办理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为 2010528日 至201063日 ,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 分,下午230分至5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价格为/,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 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七、标书发售时间为 ///日 上午//分 至//分 下午//分 至//分, 标书发售地点是/,投标截止时间为 /////分。

八、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复印件、一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复印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联合体报名的还须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身份证。以上各证书、文件均应提供贰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于2010年6月 8日下午3时30分在 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缺席产生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本工程共产生11名合格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11名的,则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投标申请人代表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身份证。

九、报名地点: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江门市堤西路88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3871495

招 标 人: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98376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汇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0-316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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